
(1) 嚴禁車輛及非工作人員進入場區,上羊場與散裝飼料桶盡可能設在場區外圍。
(2) 每週定期實施全面消毒,選取數種消毒劑,輪流使用。場區進出口設置消毒池,消毒池使用之消毒劑依其有效期經常更換。
(3) 病死羊以焚化方式妥善處理,以防疫病散播。
(4) 定期驅除內、外寄生蟲。在內寄生蟲方面,種羊每年驅蟲兩次、肉羊于離乳階段驅蟲一次;外寄生蟲則配合定期消毒時實施。
(5) 隔離罹病羊隻,以防止疫病傳染;治療效果不佳羊隻應予淘汰,以避免疾病擴散。
(6) 注意國際疫情報導與養羊場附近之疫情狀況,採取有效的防疫措施。
在疫苗免疫接種方面,本所目前除遵照「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理」之規定,進行口蹄疫疫苗接種,并配合家畜疾病防治所擇定每半年進行結核菌素及布氏桿菌之檢測。養羊場購買疫苗時應注意是否已經檢驗合格、有效期間及其保存方式,不論活毒或死毒(菌)疫(菌)苗,均應採取冷藏保存,并列冊記錄疫苗購買與疫苗接種情形以備查。疫苗使用種類則依照個別場之規劃及實際需求而訂,至于接種時機及使用劑量則應遵照疾病防治機關建議之免疫時程,或製造廠商產品說明書使用。